
當前位置:首頁>行業資訊>全國磁性材料標委開展本專業國家標準復審
發布日期:2010/2/8 來源:全國磁標委秘書處
有關單位和行業專家:
為加強對現行國家標準的維護,及時更新和淘汰老化落后標準,提高標準的適用性和有效性,落實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工程有關要求,根據國家標準委綜合[2009]91號《關于開展2009年度國家標準復審工作的通知》要求,為做好此次磁性元件與鐵氧體材料行業國家標準復審工作,現就有關事宜通知如下:
一、復審標準范圍
根據國家標準委文件要求,此次標準復審工作的范圍是經2004年國家標準清理確認有效,且截止到2009年底標齡已滿5年的現行國家標準,其他現行國家標準,也可根據產品技術發展的需要納入到本年度復審計劃。
二、復審要求
標準復審工作要與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工程的工作緊密結合起來,按照國家標準委《關于國家標準復審管理的實施意見》(國標委計劃[2004]28號)和《國家標準化體系建設工程指南》的有關要求,統一安排,對復審范圍的國家標準進行逐項分析和研究,統籌做好標準的復審工作。
三、復審工作安排
1.經清理,磁性元件與鐵氧體材料行業在此次復審范圍內的標準共有36項,具體項目詳見附件1。請各單位接到本通知后,組織有關專業技術人員對使用的或熟悉的國家標準的技術水平、使用情況及存在的問題進行認真分析研究,逐項提出初審意見并填寫國家標準復審征求意見表(見附件2,此表可復制),于2010年2月5日前將標準復審征求意見表返回全國磁標委秘書處。秘書處備有標準的電子文本,如需要,請與秘書處聯系。
2.秘書處將根據各行業單位返回的意見,結合國家標準化相關政策與目前標準的使用情況,逐項得出復審結論,于2010年2月8日前將復審結果通過“國家標準制修訂工作管理信息系統”提交工業和信息化部。
3.根據國家標準委要求,對于復審確認修訂的標準項目,應納入標委員會下一年度國家標準制修訂的工作重點,按照標準制修訂程序另行申報項目修訂計劃,請各有關單位在申報國家標準計劃項目時予以重點考慮。
4.請各相關單位和行業專家認真對待此次國家標準復審工作,全國磁標委秘書處將及時通報復審工作信息及復審結果。
四、聯系方式
(621000)四川綿陽105信箱磁標委秘書處
電話/傳真:0816-2868010 e-mail:sac_tc89@163.com
附件1:2009年全國磁標委歸口的國標復審信息表
附件2:國家標準復審征求意見表
全國磁標委秘書處
2010年1月20日